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初云岫沈川鹜(姐姐回国后,我做了她的金丝雀)全文免费阅读无弹窗大结局_

我有万两河 著

言情小说完结

书荒的小伙伴们看过来!这里有一本我有万两河的《姐姐回国后,我做了她的金丝雀》等着你们呢!本书的精彩内容:【女强,女宠男】 【冰山大小姐】☆【年下病弱阴湿男】 狗血,虐恋,白切黑, 沈川鹜出国那年,初云岫九岁。 十年后的重逢。 初云岫已经变成有着惊人美貌的青年。 却拖着一副病躯。 沈川鹜对他说,不想做沈家复仇泄愤的工具。 就来做我的金丝雀吧。 往事一幕幕揭开, 沈家初家的恩怨逐渐清晰, 沈川鹜一步步爱上她的金丝雀。 是仇人也是爱人 以爱为罗网的陷阱。 踏入的只有心甘情愿的人。

主角:初云岫,沈川鹜   更新:2025-09-28 22:01:31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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味同嚼蜡沈川鹜当然是喜欢这个满收爷爷的手艺的。

营养师搭配出来的东西,远不如这点家乡风味诱人。

但下饭的人实在让沈川鹜没什么食欲。

反而坐在孙满收身侧的初云岫倒是吃的狼吞虎咽。

他生的美艳,配上这样的吃相,矛盾怪异,却又让人觉得有趣。

大小姐喝了两口汤,放下汤匙叮的一声,沈嘉禾皱眉瞧了她一眼,他一贯如此,童年也是,对沈川鹜的教养极为严苛。

可这位大小姐显然己经羽翼丰满,她迎着父亲不耐的神色,又在碗中叮叮当当搅动汤匙。

不等沈嘉禾开口,她先发制人,“把初云岫给我。”

“你做梦。”

“那父慈女孝的戏也别演了。”

沈嘉禾手指叩击着桌面,知父莫若女,她知道,自己的父亲又在盘算着这场交易的利益。

“周末送回来。”

“另外,去断了初家人那些小心思。”

沈川鹜知道,各退一步是他们父女相处的最优解。

她更知道自己的父亲最不愿意应付和面对的,也最恨的,就是每一个初家人。

她点头应下。

汤匙也不再发出声响。

忤逆他,再顺从他。

作为这场交易的重要筹码,初云岫似乎并不关心他们的对话。

他快速的将面前的食物大口大口吞下去,味道和口感都不去在意。

他低垂着那颗漂亮的脑袋,只有银质的餐具映出他此刻微妙的神色。

沈川鹜并不住在老宅,嘉禾控股的办公大楼地处江州的中心。

她早在回国前就委托置办了房产。

一套大而精致的公寓。

如今想想,倒是很适合豢养一只漂亮的金丝雀呢。

饭后,沈川鹜拉着孙满收聊了一会。

老管家年纪大了,越发变的慈眉善目。

他年轻时跟在祖父身边,也是出了名的雷霆手段,在沈氏改名嘉禾控股之前,人人叫他管家,但每个沈家人都知道,这个管家权力之大,能力之高,远胜常人。

这个经历的风风雨雨的老人,如今锋芒尽敛,他就像沈川鹜童年那样,捏了捏她那张并不可爱,甚至算的身上清冷的脸。

“小姐,你大了,我也老了,但是记得满收爷爷跟你说的话,沈家发生的这些事,并不是你父亲的错。

我这辈子见过太多的事,若一件事能用对错来定义,就是最简单的事。

最微不足道的事。”

沈川鹜并不恨自己的父亲,因为他们的基因如此相似。

所以母亲既不爱他,也不爱自己。

“满收爷爷,我不恨他,因为我从不回头看。”

孙满收笑了笑,“这样就是最好的。”

正值十月的天气,入夜后己经带着凉意。

是沈川鹜最喜欢的季节。

她索性来到庭院中。

坐在那秋千上出神。

她知道这秋千没人敢坐,却擦的干干净净,铰链也定期维护,荡起来轻飘飘的很是顺滑。

她从小就是个早慧的孩子,反而大她两岁的哥哥更加天真可爱。

她喜欢模仿哥哥的样子,她知道,母亲喜欢那样的孩子。

她观察哥哥的一举一动,学他何时哭,也学他因何笑。

有时她会模仿哥哥的样子,钻进母亲的怀里,偶尔风平浪静的日子,母亲也会抱着她坐在秋千上静静的荡来荡去。

那时的风和庭院里的花香,好像比母亲的脸还要清晰。

她闭上眼睛,安静的任自己在这样的记忆停留。

但不过片刻,她便张开眼睛,高跟鞋稳稳的踩在地上,停住了秋千。

就像她说的,从不回头看。

偶尔记忆翻涌她也不会过分沉溺。

习惯性的从口袋里摸出烟,在夜色下点燃,看了一眼时间,也差不多该走了。

她绕过老宅,走到自己房间的窗下。

“初云岫,你收拾好没?”

初云岫推开窗子,夜色下,沈川鹜站在楼下,手里夹着的烟忽明忽灭,冷艳美丽的脸在冰凉的月光下,更具攻击性。

“真好看啊。”

是初云岫心底的声音。

回去路上,是大小姐自己亲自开的车。

除非必要场合,大多数时间她都是自己开车。

初云岫坐在副驾。

深秋的天气里,他只穿了一件单薄的黑色针织衫,空空荡荡的挂在身上,看的沈川鹜都觉得有点冷。

但她对这个好看的男人,并没有过多的感情。

提到感情,也许带他走的初衷,反而源于她对自己父亲那一份谈不上爱与恨却无法抛弃的羁绊吧。

初云岫在他的身边能带给那人的,只有无限放大,无法终止的痛苦。

沈家的人,大抵如此,包括自己。

所以她从不回头看,也从不轻易的投入感情,无论爱与恨。

眼下,这个人挨饿还是受冻,她其实并不在意。

老宅距离市区有一段很长的路程。

初云岫抱着肩膀,缩在副驾睡觉。

他还发着高烧,身体冷的发抖,胃里却因为晚餐吃的过急犹如火烧。

冰火两重天的滋味并不好受,但初云岫这么多年来最擅长的一件事,就是忍耐。

因为忍耐,可以让沈嘉禾更加失控,他喜欢看那个人前风度翩翩的成功男人,在自己面前狰狞扭曲的样子。

对他来说,那是最好的止痛药。

驶入市区,是久违的江州的车水马龙,霓虹闪烁,也一如既往的堵车。

在主干环路上。

车子龟速前进。

大小姐也不急躁,她又摸出烟,借着堵停的空档儿点燃。

车里一时之间烟雾缭绕。

初云岫实在难受,特别是这样相对密闭的空间,更加重了这份不适。

他先是小声的咳嗽,越咳越重,带着单薄的胸膛跟着共鸣。

“要熄灭么?”

沈川鹜偏头问他。

少年摇摇头“不用。”

大小姐还是熄灭了烟,开窗散了散气味,“以后习惯习惯就好了。”

“跟着我,比跟着我那个父亲好多了。”

忽的,大小姐转过头,盯住初云岫的脸,审视了片刻,方又开口,“只要别兴风作浪,日子说不定就好过起来了呢!”

沈川鹜的家是她打通的超大平层,初云岫是个意外,也没有准备多余的房间。

她空旷的客厅里甚至摆了一辆单车。

唯一的卧室藏在隐形门后,初云岫跟着她进了卧室。

“跟你住一个床?”

年轻的女人上下打量起他,好像隔着衣服就将他看了个精光。

“怎么?

害羞了?

小云岫。”

谁知初云岫二话不说褪了上衣,他的皮肤白的吓人,身上鞭痕交错,新旧叠加的伤痕,有好些还带着血痕,纤细的身材却己经有了成年男性该有的一层薄薄的肌肉,没等沈川鹜开口,他一股脑扎进床里,“晚安。”

大小姐还沉浸在他美好的身体中,听到那声晚安,淡淡的叹了口气。

“还没看够呢。”

她想自己是真的有病,像沈嘉禾一样,像每一个沈家人一样,他们都有病。

而沈家人从来找不到那颗药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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